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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8-24


为加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经研究,计划为惠济区人民医院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64名。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具备适应各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资质和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

详见《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硕士)引进需求表》(附件1)

《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表》(附件2)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6日。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接收长期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形式进行。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76号惠济区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310人事科(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咨询电话:0371-56183036 、56183008

联系人:王老师 宋老师

3.所需材料

(1)《2023年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惠济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自行下载)1份;

(2)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打印);

(5)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专业技术知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最低不能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60%。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按照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jqrm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被聘用者在聘用期内的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应聘者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证准确无误和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及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公告由惠济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规财科咨询电话:0371-63639120

惠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56183008

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371-6363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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